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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新三板深改规则落地 准入门槛调降

2019-12-28

  2019年进入倒计时,新三板市场在新年元旦前夕喜迎期盼多年的政策大红包。12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首批新三板全面深改有关业务规则,主要关于市场分层……

  2019年进入倒计时,新三板市场在新年元旦前夕喜迎期盼多年的政策大红包。12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首批新三板全面深改有关业务规则,主要关于市场分层、交易规则和投资者适当性三大方面,标志着改革“蓝图”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市场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修订了新三板全面深改有关的系列业务规则共30件。按照改革落地实施的工作部署,考虑以上三方面制度属于改革的前提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而进行首批发布,其他业务规则将分批发布实施。
 
  “新门槛”远超市场预期
 
  深改业务规则分别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简称《股票交易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3件基本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简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简称《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2件业务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简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2件业务指南。
 
  “7件业务规则的正式落地,标志着新三板正式大步迈向了增量的、全面的、系统性的改革。尽管这次政策只出台了部分自律规则,没有一次性落地完毕,但依然给新三板送来了明确的积极预期,传递了良好的市场信心,助力完善新三板市场基础制度、提升市场治理能力,更有利于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型民营中小企业的短板。”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主要从三方面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进行了调整:一是调整完善投资者准入资产要求。改革后,精选层、创新层和基础层的投资者准入资产标准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而此前为500万元。二是将个人投资者资产标准由金融资产调整为证券资产,提升可操作性,防范违规开通交易权限的风险。三是优化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
 
  “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新门槛,远超市场预期,对新三板市场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重磅利好。”周运南认为,门槛的大幅降低和差异化的三个安排,既体现了监管层对新三板市场向好的推动和呵护,同时也是对新三板市场风险的一种适度防范和保护。门槛的降低,将能让更多的投资者享受到新三板的红利,会给市场带来更多的新生力量和新增资金,使其更具交易性、活跃性和流动性,也让优质挂牌企业享受到更高的流动性溢价。
 
  周运南进一步分析称,精选层100万元的门槛标准相比科创板50万元而言,已经是相对合适的门槛了,客观地反映了精选层和科创板企业投资风险的相对大小,这也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差异化的合理举措,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创新层150万元、基础层200万元的新门槛,相比精选层已经很大程度上缩小了新三板内部三层之间的投资门槛,预计未来市场三层的合格投资者数量有望大致相当,这有利于新三板流动性的整体向好。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投资者的门槛整体大幅下降,会带来投资者和资金的大幅增量。新三板企业多、融资需求旺盛与投资机构少、资金供给不足的根本失衡有望得到相当大程度的缓解。总体来看,新三板改革的力度大、进度快,超出市场预期。这体现了监管部门的魄力、决心与信心。
 
  交易规则与分层管理更优化
 
  本次交易制度调整作为深化新三板改革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提升定价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投资者合理交易需求等方面对交易制度进行了全面优化。《股票交易规则》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结合不同市场层级挂牌公司的股权分散度和流动性需求,在精选层推出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基础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1天5次,创新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1天25次;二是将单笔申报最低数量从1000股下调至100股,并取消最小交易单位要求,放开单笔申报数量须为100股整数倍的限制,降低投资者单笔交易成本;三是收敛大宗交易价格范围,避免大宗交易价格大幅偏离盘中价格,防控异常交易风险。
 
  对此,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股票交易规则方面,新三板企业可采用做市交易、集合竞价交易、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匹配分层制度安排,精选层企业采取竞价交易,同时可引入做市交易。除此之外还有大宗交易以及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总体来说,与之前征求意见稿没有大的差别,主要变化在于将精选层收盘集合竞价时间由5分钟改为3分钟,将基础层、创新层集合竞价不可撤单时间统一为3分钟。
 
  另外,作为《股票交易规则》的重要配套制度,此次改革一并修订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及配套指南,对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转让要求、业务流程及申请材料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完善股东间业绩承诺及补偿等特殊条款的履约情形;二是配套大宗交易成交价格范围调整,同步修改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价格下限;三是为服务市场、简化投资者不必要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已进行过公开信息披露的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分层管理办法》修订并发布实施后,新三板市场将形成“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的三层市场结构,畅通企业递进式发展路径,精准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差异化需求,更好地发挥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作用。修订后的《分层管理办法》在三个层级的市场结构下,完善了各层级进入和调整机制,促进形成进退有序的市场格局。
 
  中国国际科促会理事布娜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分层管理办法》一是在继续延用原“定期+临时”调整机制的基础上对层级调整程序进行了适当优化,并补充了精选层的进入和退出、申请挂牌公司直接进入创新层两种情形,丰富了分层调整机制。精选层公司实行“随发随进”,挂牌同时符合创新层条件的“随挂随进”。二是优化了定期降层和即时降层的制度安排,丰富了触发情形,既维护了相应层级的稳定运行,也确保将不再符合相应层级条件的挂牌企业及时调出,保障相应市场层级企业的整体质量。(见习记者 刘伟杰)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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