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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经营权将进一步放活

2018-05-11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侯雪静)为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利用好林业资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文明确,加快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积……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侯雪静)为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利用好林业资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文明确,加快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积极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
  这份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提出,要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功能和整体效用,平等保护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流转林权,引导社会资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拓展集体林权权能,鼓励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政策所允许流转的林地,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
  (来源:《黑龙江日报》2018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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