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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新政惠民生

2017-12-06

  近年来,延边州始终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近年来,延边州始终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民医保体系不断完善。延边州基本医保覆盖面扩展迅速,目前,城镇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扩大到214.9万人,占全州应参保(合)人口99%。今年,全州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基本都保持在75%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延边州还与全省同步实施省内即时结算及外省异地结算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2011年2月至2016年8月,延边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要求,分别对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和州属6家城市公立医院启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延边州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有10家乡镇卫生院被评为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延吉市公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3年至2015年,全州共建设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765个。除此之外,延边州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为乡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免费医科学生10名,对17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项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不断深化。延边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在城乡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并实施对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人均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超额完成,对保障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发挥了积极效应。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延边州8个县(市)15家公立医院按照省统一安排,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实现了医院补偿由医院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转为服务收费、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进一步下降,公立医院公益性逐步凸显,医疗费用增长得到初步遏制,居民就医负担逐步减轻。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作为国务院确定的第三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延边州进一步优化城市医疗卫生配置,改善公立医院就医环境。延边州政府通过了将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延边肿瘤医院、延边眼耳鼻喉医院3家医疗机构进行整合的意见,今年6月19日,延边第二人民医院与眼耳鼻喉科医院已完成整合,搬入新院址。延边州还调整了医药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2016年8月,州属6家公立医院已启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延边州还通过开展预约服务,持续提高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
  2015年以来,延边州不断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累计投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8.0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4.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27亿元。支持建设项目726个,项目建设涵盖了县级及以上医院、急救中心、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等,极大地提升医疗服务硬件设施,改善了医疗环境,提高了全州医疗救治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本报记者 张伟国 代黎黎)
  (来源:《吉林日报》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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