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等单位近日联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在补贴标准统一、优惠比例细化、特殊困难救助等方面的规定更为详尽,加大了对公租房承租家庭,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力度。
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北京其余各区将实行统一的公租房分档补贴比例。具体标准为: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市、区县住保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租金补贴档位和标准进一步细化。一方面,租金补贴档位划分依据明确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可以享受95%的租金补贴;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即人均月收入为930元的家庭,补贴比例为90% ”。另一方面,对于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家庭,由之前的每600元设立一档,变为每400元设立一档;且补贴额度也有所提高。(记者 余荣华)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09月28日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