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在继续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同时,各地要积极探索并加快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为林地经营权人发放林地经营权证,赋予经营权流转、投资入股等权能,使经营权人获得更有保障的林地经营权。
通知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深刻调整,对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体制机制这个重点,在制度创新上攻坚克难,在解决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积极作为,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更好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通知要求,要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地林木股份合作社、农民林果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要加强对广大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的培训,确保规模化经营主体依法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不断充实和完善林权流转功能及服务内容,满足林权流转需要。引导农民合法有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通知提出,要大力发展林果产业,推进林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林果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优势果品基地建设,把大力发展木本粮油作为山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建设一批高产、稳产木本粮油生产基地,示范带动木本粮油产业发展。(本报记者 曹智)
(来源:《河北日报》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