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粮食局:做好东北地区玉米收购

2017-12-06

  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相关地区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组织辖区内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和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带头入市收购,鼓励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

  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相关地区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组织辖区内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和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带头入市收购,鼓励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做好今年东北地区玉米收购工作。
  据介绍,今年,国家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对玉米收储制度进行改革,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为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通知鼓励粮食企业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等方式,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中储粮总公司要在新粮上市后有序轮入中央储备和国家一次性储备玉米。中粮集团等有关中央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渠道和优势开展市场化收购,力争不低于去年政策性收购量,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
  通知说,人民银行、银监会将指导农业发展银行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玉米收购信贷业务,保障企业有钱收粮;加强粮食产销衔接,各相关地区要积极搭建粮食产销协作平台,创新合作方式,推进“互联网+粮食交易”,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提前安排收购仓容,各相关地区要抓紧摸清现有仓容规模、区域分布、类型等情况,及早做好收购仓容准备,加快推进新建仓储设施建设,力争投入新粮收购。(本报记者 杜海涛)
  (来源:《人民日报》2016年09月23日16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