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发放玉米生产者补贴
2017-12-06 政策
8月29日,记者从丹东市农委获悉,丹东市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正式启动,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申报登记、核查确认等工作,10月31日前全部补贴将发放到玉米生产者手中。
记者了解到,国家决定自今年起取消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放开玉米收购市场,同时建立生产者补贴制度,对玉米实际种植者发放补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采取玉米生产者申报登记、村委会核查确认、乡镇政府公示核实、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移交、市级农业部门报送备案的工作程序。
为了做好发放工作,丹东市农委设立了公开政策咨询电话“12316”,组建了全市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政策解读专家组,并与财政、统计部门沟通,共同推进补贴制度工作落实。此次享受补贴的对象为2016年度至2018年度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实际生产者。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玉米生产者补贴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玉米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玉米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将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玉米生产者存折账户里,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代领、代扣、挪用、挤占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本报记者 蔡晓华)
(来源:《辽宁日报》2016年08月30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