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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间投资滞后地区重点督导

2017-12-06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记者安蓓)中国政府网4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记者安蓓)中国政府网4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明确,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准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出台有效举措,促进公平竞争。
  通知指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既利当前又惠长远,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调研发现,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存在着政策措施不落地、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以享受同等“国民待遇”、企业成本高负担重等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认真抓好督查和评估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号入座”,逐项检查,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确保取得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督导组,从7月中旬开始,对民间投资体量大、同比增速下降较快和近期民间投资增速滞后的省(区、市),组织开展重点督导。
  通知还从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强化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力度等方面对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来源:《河北日报》2016年07月05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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