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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重点经济园区“零收费”

2017-12-06

  本报沈阳6月23日电  (记者何勇)重点经济园区实行“零收费”;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中介服务费由政府统一购买;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

  本报沈阳6月23日电  (记者何勇)重点经济园区实行“零收费”;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中介服务费由政府统一购买;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6月23日上午,在辽宁沈阳“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政府出台了“调结构、转方式、降成本、补短板、促升级”一系列举措,启动了改革开放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降本减负、让利企业行动。保守估计,直接和间接为企业减负在400亿元左右。
  沈阳市政府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连茂君介绍,沈阳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从降低企业收费成本、税收成本、审批成本、融资成本、用地成本、用工成本、采购和流通成本等7个方面,提出了20条针对性很强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重点经济园区实行“零收费”,区域集中评估评审。在国务院批复的“中德产业园”、沈阳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开发区以及各区、县(市)重点经济园区实行“零收费”。除资源类、补偿类收费外,免征涉企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工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评价等审批事项,实行区域集中评估评审,由政府购买服务。统计显示,实行“零收费”试点区域面积超过1200平方公里,惠及企业近5万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超过全市一半。
  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新兴产业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沈阳深入实施土地供给侧改革,出台了差别化用地19条政策。创新供应方式,推行弹性年期、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制度;盘活存量资源,养老、旅游、文化、体育等新产业利用闲置划拨土地可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优势产业及新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规划的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装备、电力装备、机械装备、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生物制药等产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融资和设备租赁实行补贴资助政策。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拓展企业境外融资渠道;对于通过债券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承接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建立东北振兴产业基金等多元投资基金,通过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金、保险和财政直补资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购置的先进研发生产设备,给予一定补贴。
  对企业反应强烈的红线内供热、燃气、给水、电力工程管网配套费,实施定额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审核,合理确定工程取费标准,逐年大幅度降低配套工程费价格。
  (来源:《人民日报》2016年06月24日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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