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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旧事:监管“猫鼠一家”

2021-05-26

  (原标题——包商银行旧事曝光  监管干部与监管对象“猫鼠一家”  老板砸数亿围猎厅官:老了一块玩)     &n……

  (原标题——包商银行旧事曝光  监管干部与监管对象“猫鼠一家”  老板砸数亿围猎厅官:老了一块玩)
        因被控受贿高达4亿余元,原内蒙古银监局局长薛纪宁于日前受审后,受到广泛关注。
  薛纪宁落入法网背后,是原内蒙古银监局领导班子5名干部身陷监管腐败的一起“窝案”。
  5月12日,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受贿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班长带坏班子,班子带垮队伍,是原内蒙古银监局腐败窝案的重要特征。在薛纪宁开庭受审前,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等人陆续站上被告席。他们的主要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薛纪宁任党委书记、局长期间。
  监管者缘何沦为腐败者?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精准拆弹,铲除金融监管“内鬼”?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领导班子集体沦陷  有人甚至主动求“围猎”
  2019年5月,曾经的“明星”银行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接管。2020年8月,包商银行因严重资不抵债提出破产申请;2020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包商银行的“陨落”,根本原因是不法金融集团的持续“掏空”,但监管腐败也是重要助推因素。
  以内蒙古自治区农信社原理事长杨阿麟接受审查调查为契机,纪检监察组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呼和浩特、乌兰察布等地提审在押在控内蒙古金融系统高管10余人,初步核实了刘金明、贾奇珍收受大额财物问题。
  2019年11月16日,一份留置决定书摆在刘金明面前。刘金明曾任包头银监分局局长,正是其在包头工作期间,包商银行实现了初步扩张。由此,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背后系列监管腐败案件的“盖子”逐步揭开。
  一个多月后,贾奇珍被留置。在查办刘金明、贾奇珍案时,专案组进一步锁定涉案人员,于2020年6月4日对薛纪宁、宋建基、陈志涛3人同时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至此,系列监管腐败案件全面揭开。
  经查,在不法金融集团和包商银行有预谋、分层级的拉拢腐蚀下,薛纪宁等人罔顾党纪国法,私心贪欲横行,甘于被“围猎”,主动求“围猎”,毫无忌惮收受、索要股权、房产、现金和各种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7亿余元。其中,收受包商银行财物占到八成以上。贪腐金额巨大,5人均超千万元,其中薛纪宁受贿超4亿元。
  “案件暴露的监管腐败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专案组同志分析,一是“塌方式”腐败面积大,在“关键少数”恶劣影响下,原内蒙古银监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线失守,监管干部对机构设立、准入审批、贷款业务、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大小通吃”,监管权力覆盖到哪里,腐败问题就滋生蔓延到哪里;二是贪腐来源广泛,对各种行贿送礼对象来者不拒,除包商银行外,还有辖内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不法企业主、亲戚朋友和同事下属等;三是贪腐不分场景,从逢年过节到接受人事请托,再到提供监管庇护,各项监管权力待价而沽;四是贪腐“全家总动员”,大搞夫妻档、父子兵、兄弟连。
  监管干部与监管对象“猫鼠一家”  充当不法集团“马前卒”
  专案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内蒙古银监局系列监管腐败案是不法利益集团有组织有预谋“围猎”监管的突出典型。
  2009年10月,刘金明由赤峰银监分局调任包头银监分局。刚刚得知他要到包头当局长,包商银行就派人送来10万元见面礼,释放“友好”信号。
  刘金明到任后,时任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在多个场合向他表示:“领导,我们跟随你,你给我们撑住腰,我们在前面冲,等老了我们一块玩。”
  “我到包头工作要租房子住,包商银行就直接买了一套房子送给我。我家人在北京,我又想着退休后去北京养老,包商银行就在北京给我买了一套房,还让我选好一点贵一点的。所有事情包商银行都主动帮我张罗,让我觉得不分彼此,好像一家人一样,完全忘记了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刘金明忏悔说。
  同样,薛纪宁刚到内蒙古局任党委书记、局长,李镇西就围了过来,挖空心思拉拢他,“谦恭地”向他请教经济学知识。薛纪宁把妻子介绍给李镇西认识,李镇西对薛纪宁妻子有求必应,想尽办法和她套近乎拉关系,甘当她的小跟班,成功走上“夫人路线”。
  “逢春节我回到北京,家中总是摆满了李镇西送的东西,我都没有反对、制止和纠正,甚至自欺欺人地认为这些和自己没有关系,放任他们交往,到了姐弟相称的地步。”薛纪宁在忏悔录中写道。
  “原内蒙古银监局领导班子被包商银行等深度腐蚀‘围猎’,背离监管初衷,弃守监管职责,监管全方位失守失责。”专案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是准入监管避实就虚,不法金融集团控制包商银行在当地金融系统众所周知,但内蒙古局、包头分局在准入环节不做实质性审查,使本该暴露的问题始终没有充分暴露。二是现场检查从不处罚,2009至2016年,内蒙古局、包头分局对包商银行实施现场检查50余项,始终有意规避潜藏巨大风险的业务,对发现的问题从未实施行政处罚,薛纪宁、贾奇珍甚至指示将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予以删除。三是蓄意拔高监管评级,包商银行的监管评级与该行实际风险水平严重不符,为该行实施机构和业务扩张提供了错误的监管“背书”。四是信访举报核查敷衍了事,薛纪宁任局长期间,多次收到反映不法金融集团操控、“掏空”包商银行的信访举报,从未认真组织核查。
  集体贪腐的原内蒙古银监局班子,与监管对象“猫鼠一家”,因利益捆绑深度勾连充当不法集团“马前卒”。薛纪宁任局长期间,为包商银行设立深圳、成都、北京等区外分行四处奔走,全然不考虑该行经营管理能力和盲目快速扩张带来的问题。宋建基与李镇西亲如兄弟,应其请托主动赴外地银监局为被限制准入的拟任高管说情护短。刘金明任包头分局局长期间,参与包商银行分行选址,出席开业典礼剪彩助威,俨然成为被监管机构代言人。
  集体腐败滥权、监管层层失守,根源在于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党对金融监管工作的领导异化成关键少数的谋私逞威
  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薛纪宁长期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导致内蒙古银监局政治生态持续恶化,党内关系极不正常。在任7年半间,薛纪宁漠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从未在党委会议上研究部署过对包商银行的监管工作,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一言堂”现象普遍。班子成员之间从未“红脸出汗”,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批评和自我批评沦为互相吹捧。班子成员之间有矛盾,薛纪宁让内蒙古某化工公司董事长李某某出面弹压,这个“社会人”被称为他的“地下组织部长”。
  薛纪宁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大搞权钱交易,大肆卖官鬻爵,让一些干部“带病提拔”,为“塌方式腐败”埋下伏笔。薛纪宁在忏悔录中称:“我提拔任用贾奇珍,先后收了他10万人民币和1万欧元;提拔刘金明,先后三次收了他18万元……”
  更有甚者,薛纪宁干扰局纪委查办案件,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薛纪宁将收到反映“包商银行行长李镇西向包头银监分局领导行贿”的举报,违规批转包头银监分局办理;对银监会纪委转办的举报件,擅自取舍问题线索,缩小核查范围。刘金明任纪委书记期间,充当薛纪宁息事宁人的“工具”。2011至2015年,原内蒙古银监局纪委一直“零立案”,监督执纪严重宽松软。
  其他班子成员上行下效。贾奇珍分管城市商业银行达10年之久,2005年至案发,他接受请托,插手被监管机构和内蒙古银监局人事工作共计74人次,在人员招录、岗位调整、职务晋升、薪酬待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其中53人次所送财物共计700余万元。其妻弟被原单位“双开”,被法院判处缓刑,仍被安排到某国企任风险总监,造成恶劣影响。贾奇珍还利用监管职权,先后向多家银行打招呼,承揽网点装修工程和多家银行IT项目,收受不法商人贿赂。
  有章不循、推责放任、突破践踏制度等现象在该局大量存在。比如,原银监会规定“原则上,在单一县(市)等行政区划内只设立1家村镇银行”,薛纪宁等采取违规冠名等方式有意规避,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等7县(区、旗)全部批设了2家及以上村镇银行。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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