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换锚”8月底结束
2020-08-06 舆情
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按计划将于8月底结束。疫情影响下,存量房贷“换锚”进展如何?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已数月“按兵不动”,房贷转换为LPR定价还合适吗?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通过手机银行App操作也就几分钟时间,但转不转换考虑了很久。”上海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在观望了一段时间后,他近日把房贷转换为LPR定价,原来按照基准利率4.9%计算的房贷利率,将变成LPR+0.1%来计算。“LPR已经下调多次,在国家引导利率下行的背景下,估计以后还会降,换成LPR应该合适。”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底发布公告称,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将进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客户可与金融机构协商决定“换锚”为LPR,还是固定利率。如果选择转换为LPR定价,存量房贷利率将采用LPR加点的形式。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
记者采访发现,已有不少人选择将存量房贷转换为LPR定价。中信银行相关人士介绍,该行个人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率超过80%,转换客户中九成以上选择了LPR浮动定价模式。
从去年8月至今,人民银行已发布12次LPR,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挂钩的5年期以上LPR由首期的4.85%降至目前的4.65%。仅今年以来,5年期以上LPR就已两次下调,较去年末累计下调了15个基点。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在预期LPR下行的背景下,客户选择浮动利率定价会比较合适。但在通胀上行等因素影响下,今后LPR也不排除会进入上升周期,浮动的房贷利率也可能随之走升。
自4月20日下调10个基点后,5年期以上LPR已连续三期“按兵不动”,较首期的累计降幅也远不及1年期LPR降幅。这体现了金融政策对房地产的调控意图,释放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信号。
进入下半年以来,杭州、宁波、东莞、深圳等城市加码楼市调控政策,继续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赋表示,近期金融部门重申“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调,强调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各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组织在调整LPR加点下限时将更为谨慎。
眼看转换结束时间临近,部分地区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推进较慢,这让一些银行“着急”。
为避免人群聚集、做好防疫工作,银行大都倾向于通过线上和自助渠道办理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但部分不太熟悉线上操作的客户主动转换的积极性不高。
建设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行已经积极采取公告、短信、微信、电话、手机银行弹屏、海报等多种方式通知客户,促进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平稳有序推进。
那么,对于未能如期转换的存量房贷,银行将会如何处理呢?
记者了解到,已有多家股份制银行表示,对于8月31日后仍未确定定价模式的存量房贷,银行将代客批量转换为LPR定价。更有个别银行已在7月底前,将未进行转换的存量房贷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这些银行表示,如客户对统一转换有异议,可以换回固定利率。但这种做法引起一些客户不满,认为银行不该“擅自做主”。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如果转换期结束,仍有客户没有主动做出选择,这部分房贷应该依旧按原合同约定的挂钩贷款基准利率。其结果可能与选择固定利率相同。
业内人士表示,贷款基准利率已不再是新发放贷款的定价参考,央行对其调整的几率较小,所以未如期选择转换,房贷利率可能将长期不变。另外,尽管银行批量转换便利了部分客户操作,但银行不应该剥夺客户选择的权利,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必须遵守法治化原则,尊重客户意愿。(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
(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