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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万存款“失踪” 银行称无责警方已调查

2017-12-06

       综合央广网、央视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省清河县的农民杨刘保、杨永刚父子存在银行账户里一笔780万元的货款被别人取走,……

       综合央广网、央视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省清河县的农民杨刘保、杨永刚父子存在银行账户里一笔780万元的货款被别人取走,银行不管,公安部门将冒领巨款的人控制,却在民警提议“私了”撤销案件后人财两空。昨日,涉及此事的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及深圳市公安局均作出回应,银行表示不存在过错,警方则称已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媒体报道:销案后嫌疑人反悔
  据报道,2003年,杨家父子把从村里四十多户农民手里收集上来的羊绒,发给了深圳的一个叫谢金来的港商。谢金来建议杨刘保在深圳农业银行开个账户,称便于退税。账户开通以后,谢金来将货款780万打进了这个账户,但没过多久账号里的钱突然没有了。
  赶到深圳的杨刘保被银行告知,钱是被谢金来等人提走了。杨家父子的羊绒厂因此倒闭,一家人债台高筑。
  杨家父子后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报案。2012年3月9日,犯罪嫌疑人谢金来就在深圳市深圳湾口岸被边防干警扣押。
  办案民警给了杨刘保两个选择,一是讨回存款,但要他主动撤销案件;二是让犯罪嫌疑人坐牢,但是钱款就归还不了。双方协商私了,杨家父子签下了撤销案件的申请,并且留下账号等待汇款。
  最终他们等来办案民警电话,说谢金来反悔了,钱还不了。因有各方的签字,2012年3月21日,犯罪嫌疑人谢金来也被正式撤销了追逃。
  警方凌晨微博回应:全面调查
  针对此事,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昨天下午发声明称,法院终审认定农行已根据相关规定,对结算票据上的印鉴与客户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尽到了应尽的审查义务,按照银行内部账户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进行操作,不存在任何过错,对此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市公安局在昨天凌晨通过官方微博回应:深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由法制、督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报道所涉及的案件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专家说法
  公诉案件不允许“私了”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洪道德明确表示,公诉案件由司法机关依照职权去进行追诉,根本不存在让被害人进行选择的问题。被害人主动要求撤案,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更不要说办案人员主动要求被害人在两种方案中选一个,只有一种方案就是严格追诉。
  洪道德说,让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进行私了是不允许的,就是他们自己想私了司法机关都不能同意,更不要说办案人员要求他们私了。根据我国刑法399条,明知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故意包庇使他不受到追诉是一种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重新立案,另派侦查人员来对这个案件进行侦查,这是公安机关不可推卸的职责。 据央广网
      (来源:《新京报》2015年6月15日A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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