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初创期科技创新型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成功率、实现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做好“孵化器”,可以培育出众多创新型企业,增强经济发展微观动力,在竞争性发展格局中占得先机。如何协同诸多要素建设好企业“孵化器”?如何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从筛选到入园再到孵化、成长、成果市场化全过程?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辽宁省银监局局长文振新。
记者:一个合格的企业“孵化器”需要具备哪些功能,如何定位?
文振新:从一般意义上讲,一个合格的企业“孵化器”需要集中项目甄别、培训指导、共享服务、股权投资、收购转化和资源集聚六大功能。建设好企业“孵化器”,首要是赋予其准确清晰的功能定位。第一,建设“孵化器”需要必要的物理空间,但必须防止以建设“孵化器”为名搞房地产开发。毗邻具有科研技术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有效利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各开发区适宜场所建立孵化基地的做法相对比较经济。第二,“孵化器”实质是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孵化器”所有软硬件建设的唯一标准就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入驻企业的一切创新活动。第三,必须有比较明晰的产业选项。孵化基地建设宜专注于具有比较优势或相对细分的产业方向,这样便于产业集聚和同质资源的集成利用,不能“拉进篮子都是菜”。第四,“孵化器”是“育园”而非产业园。“育园”是服务于企业创业研发试错阶段的创新环境,不应单纯以企业产出规模衡量孵化效果。
记者:企业孵化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融资需要,如何在企业孵化过程中匹配好各类投资主体的不同风险偏好?
文振新:我们按照企业孵化的不同阶段逐段分析。第一是创意研发阶段,基本对应企业成长的种子期和初创期。这个阶段,产品或技术具有原创性特征,尚未经过市场检验,启动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少但投资风险较大。此阶段应协调运用国家科研经费、企业科研经费以及种子基金、天使投资等具有国家技术扶持性质或较高风险偏好的私人资本的前期投入,支持企业基础性技术研发和盈利模式探索。第二是技术转化阶段,基本对应企业成长的发展期。企业早期的技术研发转化为生产技术专利,并日益生成现实生产力,资金需求规模加大,企业具备了快速成长条件。在这个阶段,天使投资逐渐退出,取而代之以风险投资,规模可达千万元。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可以发挥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作用。第三是规模化生产阶段,基本对应企业成长的扩展期和成熟期。此阶段企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但是后续规模化生产需要较大且持续的资金投入,并存在上市预期。这时,私募股权基金即可介入,帮助企业实现或规范上市,或并购整合,或延伸产业链的目标。
记者:传统银行机构可以在企业孵化过程中发挥哪些作用?
文振新:受制于科创企业轻资产与银行传统授信模式之间的失配问题,当前银行机构在企业孵化过程中尚不具备全程提供产品的能力,但可以通过创新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一是一般性的资金支付结算、财务咨询、现金管理和企业家个人财富管理。二是通过与专业担保公司合作、银税合作,或以企业主个人资产抵押增信方式为企业融资。三是挖掘企业无形资产,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2018年上半年全省知识产权融资余额15亿元,未来该领域具有巨大的拓展空间。四是利用自身全牌照优势,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联系、筛选、对接风投、私募等社会资本,还可以探索授信+理财+租赁+发债等全融资模式,提高企业融资获得率。五是积极研究实施投贷联动。目前,在支持银行与外部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方面没有政策障碍,关键在于解决合格机构参与和退出机制问题。六是针对企业从创业状态向完全商业化模式转化后的金融服务,可以参照目前的模式继续创新深化。
记者:通过上述访谈,我们了解了社会资本的进入问题,那么如何实现社会资本的有序退出呢?
文振新:企业经过初始孵化不断成长,产品或技术可以实现市场化和商业化转化,在这个阶段,社会资本退出需要比较完善的要素市场配套,银行信贷资金逐渐具备了介入条件。从本质上说,无论是初期的天使投资,还是到中后期的风投、私募股权投资,最初的资本介入都是为了后期的获益退出,这个路径完美地体现出资本逐利的一般特性。但是社会资本顺利退出需要一个前提,就是一个比较完善开放的股权评估、登记、托管、交易市场或体系,这个市场或体系建立起来,才能保证资本在各个投资阶段的顺利转让交易,也就是解决了资本的退出问题。解决资本退出问题的重要意义在于,建成资本循环流动的闭环,就可以保证资本的安全可获利性,必然会极大地激发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本报记者 张学军)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