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东娟:发挥金融优势 助力精准扶贫
2017-12-06 人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和底线目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如何在脱贫攻坚战中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是商业保险面临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发展机遇。
扶贫难点
山西省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省份,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农民收入低的基本省情尚未彻底改变。数据显示,2016年底全省贫困人口为201万,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在西部吕梁山黄土残垣沟壑区、东部太行山干石山区和北部高寒冷区三大区域,这些地方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不足、金融支持不够,是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
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程度不高。在原有的“基本医保+商业大病+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障框架内,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占贫困人口总体医疗费用(含目录外部分)的40%左右,商业大病报销比例占12%-13%,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比例仅占6%左右,整体报销比例不及总费用的60%,40%的自付比例对于贫困人口来讲仍然是巨大的负担。另外,由于慢性病门诊报销的病种数量有限以及报销定额较低,对贫困人口中慢性病患者来说经济负担也较重。
贫困人口医疗服务系统建设有待加强。山西省贫困人口大多分布于偏远的农村地区,当地医疗资源匮乏、交通不便,大病患者需转入地市乃至省级的医疗机构就诊。当前省、市、县三级医疗系统普遍尚未实现有效对接,贫困人口在患大病转外就医时医疗费无法实现一站式结算,仍需自行垫付数额较大的医疗费用,由此带来贫困人口遭遇大病时看不起病或不愿看病的现象时有发生。
优势分析
政府政策为商业保险助力山西脱贫攻坚创造了发展机遇。2017年8月,山西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通过政府支持、部门协作,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实现“医保”撬动“商保”。实施“三保险、三救助”,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缴费救助、扶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等6项措施,基本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方案》的出台,为商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功能,助力山西脱贫攻坚创造了难得的政策机遇。
商业保险的杠杆功能可成倍放大扶贫资金效用。商业保险是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其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再分配行为:即在不改变现行社会分配制度条件下缩小贫富差异,促使基尼系数回归到合理范围之内。商业保险保障性产品的射幸原理所带来的利益再分配功能,集中有限资金重点帮助遭遇不幸的贫困阶层脱贫解困。近年来山西许多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致富,但农民家庭的经济能力依然具有脆弱性,尤其是因重大疾病导致的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商业保险的参与,可以更好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能,放大财政扶贫投入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能够使贫困人口及时转嫁疾病风险,最大程度增强贫困人口的抗风险能力。商业保险参与可使财政资源的配置效能达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
对策建议
牢抓政策机遇,助力山西脱贫攻坚。商业保险机构要牢抓《方案》出台的政策机遇,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吃透文件内容,按照政府要求,在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的“产品设计、承保流程、系统建设、理赔服务”等多项工作上精心准备,积极参与到全省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工作中,切实发挥出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有力助推山西脱贫攻坚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加快向社会供给新型健康扶贫保险产品。商业保险机构可结合《方案》内容,对患有35种特殊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之外的保障需求,以及对未纳入35种特殊慢性病的其他门诊慢性病,由统筹地区结合基金承受能力测算核定年度报销支付限额,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报销之外的保障需求,设计专属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予以对接解决,进一步减轻解决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在此前提下,商业保险机构要加快与基本医疗系统的对接和即时结算的推广,确保贫困人口在医疗结算时实现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优先配置商业保险资金供给贫困地区项目。保险业特别是大型商业保险机构更应加大对贫困地区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以债权、股权等方式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和民生工程建设等,提升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更大范围地发挥商业保险资金的作用。
优先向贫困人口家庭供给工作岗位。商业保险机构应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向贫困人口家庭优先提供工作岗位,如通过岗位培训吸纳贫困人口作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或农业保险协保员等,并在招聘时划拨出一定比例的名额定向招聘贫困家庭学生,使其能够靠保险工作实现技能脱贫,从而长期稳定地远离贫困线。(兰东娟: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
(来源:《山西日报》2017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