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我国正在多地进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
据了解,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出生证明”好开,但企业注销的“死亡证明”依然比较繁琐。2015年上半年,工商总局选取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 9月份,试点地区扩大到天津、内蒙古等省区市。
工商总局此前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提出,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原则,在现有企业登记管理法律制度框架内,针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创设企业简易注销程序。但在简化程序的同时,要充分保护职工、债权人、股东等涉及注销企业的各方主体合法权利。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涉及税务、债务关系等问题,企业注销需要履行的一系列相关程序是必要的。但对于一些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探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可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据新华社北京10月7日电)
(来源:《辽宁日报》2015年10月08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