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 正文

大连涉农企业动产抵押融资迎利好

2017-12-06 企业

  “公司建造阳光温室大棚急需资金,银行觉得我们利用动产进行抵押缺乏安全保障,是市工商局出台的新政策帮了大忙,金州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我们这个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给大连农商银行金州支行,最终贷到2450万元。”近日,在大连市金州新区召开的服务涉农企业融资银企对接会上,当地一家农业龙头示范企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用这笔贷款建大棚种蔬菜种苗盈利300多万元。
  大连市工商局于去年初实行《动产抵押登记操作规范》,至今年3月末全系统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678件,主债权金额近400亿元。在此基础上,联合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银监会大连监管局出台《关于发挥“守合同重信用”品牌价值 进一步推进涉农贷款的意见》。“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以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到金融机构进行动产抵押,可适当提高抵押贷款率。获国家、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企业可获得增加15%、10%、8%,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65%、60%、58%的贷款额;获“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农户可获得增加5%,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55%的贷款额。期限一般设定在两年内。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给予贷款适当利率优惠,在授信额内采取“持续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贷款。
  贷款采用直贷模式,由涉农市场主体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工商部门推荐给当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按照程序签订合同。(井惠群 记者巴家伟)
  (来源:《大连日报》2015年11月02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