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关于设立注册资本高达111.5亿元“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在17家联合出资的公司中,5家国有大行的理财子公司并列投资额前五位,分别出资10亿元、持股8.97%。
当前,我国正在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如何让老年群体“老有所养”、有效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答案是要充分发挥“第三支柱”的作用,商业养老保险正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此背景下,17家机构联合出资设立的“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能成为加快推进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之举?为何多家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普遍看好这一领域并纷纷出资?接下来,社会公众将如何进一步从商业养老保险市场获益?
“国民养老保险”如何做
尽管只是发布了拟设立公告、尚未进入实际筹建阶段,但关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的猜测和期待却早已遍布市场。
根据中国保险业协会发布的《关于拟设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下称《公告》),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的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金高达111.5亿元,共有17家发起人,其中10家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成立后,该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包括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等。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设立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是加快推进商业养老保险的举措之一。所谓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
目前市场上已成立的专业商业养老保险公司仅有9家,分别为国寿养老、太平养老、平安养老、人保养老、泰康养老、大家养老、新华养老、长江养老以及首家合资养老保险公司恒安标准养老。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9家公司均为保险集团的子公司,体量、规模均不及此次拟设立的国民养老保险公司。
“从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的角度看,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的成立算是用100多亿元的注册资本进行一个里程碑式的尝试。”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保险和养老研究中心主任魏晨阳说,一方面有助于引导公众进一步树立养老长期投资理念,另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做好养老金融产品的设计和服务。
魏晨阳指出,观察国外成熟的养老保险产品不难发现,它已经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预期退休年龄进行资产配置并给出具体的投资组合产品。“反观国内,目前相关的产品还比较少,现有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也不尽如人意,因此市场普遍对此次拟设立的国民养老保险公司非常期待。”
银行理财为何纷纷出资
引发市场高度关注的还有一个焦点,那便是10家出资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商业养老保险公司为何吸引了银行理财的目光?二者合作的前景如何?
根据《公告》,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共有17家发起人,其中10家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按照出资额排名,前五位分别为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各出资10亿元,持股比例均为8.97%。此外,中邮理财出资6.5亿元,持股5.83%,信银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各出资5亿元,持股4.48%;华夏理财出资3亿元,持股2.69%。
与此同时,民银金投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持股4.48%;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持股8.97%;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持股4.48%;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持股8.97%;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持股2.69%;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亿元,持股1.79%;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持股1.79%。
“银行在做养老金融产品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魏晨阳认为,一方面,银行覆盖的渠道比较宽,既能连接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又能连接普通客户;另一方面,银行的储蓄产品和理财产品沉淀了大量资金。
此外,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有望盘活大量沉积在银行体系里的资金。“目前,这些资金主要是短期的储蓄和理财资金,如果能够把它变成跟养老相关的长期投资,无论是对资本市场发展还是养老第三支柱的建设都很有帮助。”魏晨阳说。
还有业内人士表示,从渠道角度看,去年以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消费者配置保险的意愿有所增强,保险公司面临潜在的大市场,但受“代理人管理新规”影响,传统的保险展业渠道受阻,相比之下,“银保”渠道更为稳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对客户的挖掘与经营能力不容小觑。
商业养老保险怎样发展
实际上,看好“养老金融”领域的不只是银行理财,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也早已广泛参与,但令人遗憾的是,从总体上看,市场尚未按照养老体系的真正需要被培育起来。因此,进一步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势在必行。
1994年,世界银行首次提出了公共养老金、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的“三支柱”养老方案,“第三支柱”则指个人基于自身养老需要,通过投资养老产品而形成的养老金积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养老保障不足的短板已日益凸显,养老体系一二三支柱发展不均衡。其中,第一支柱占主导地位,但财政压力较大,难以有效满足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养老需求;第二支柱覆盖面窄,企业经济负担压力较大,缺乏持续加入的能力和意愿;第三支柱发展严重不足。世界各国普遍通过税收激励引导个人增加养老金的积累,我国在这方面依然有待加强。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个人税优养老保险上市后购买人数较少,远不及预期。多位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从以上角度看,真正符合市场期待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还有待推出。
除了产品供给不足,社会公众在养老方面的投资理念也需要进一步引导。“就养老规划来看,老百姓仍面临偏重短期理财、长期投资选项不足的局面。”魏晨阳说。
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黄洪曾表示,近年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较为迅速,但与发达国家的成熟保险市场相比仍较为滞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在全部保费收入里占比约为50%,而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占比超过35%。
黄洪认为,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是保险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也是认真落实养老金融改革相关工作部署、深化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落脚点。
记者从监管层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快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接下来将从以下三方面重点发力。一是加快发展专业化经营市场主体,支持设立养老保险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扩大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二是扩大商业养老保险领域的对外开放,支持境外资本参股设立各类养老保险机构,支持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三是加大养老保险产品创新,支持保险机构立足消费者需求,创新发展提供具备长期直至终身领取功能的养老年金保险,特别是能够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所积累的养老资金有效对接的即期年金产品。(本报记者 于泳 郭子源)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