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近日印发通知,在此前出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推动各地增加创业担保贷款。
确定福建省农信系统、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为首批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机构,要求其按照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开发具有特色的产品。
要求各地收取的担保费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其中个人借款的由财政和创业贷款对象对半分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量纳入降费奖补范围。
鼓励将创业担保基金委托给当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纳入省再担保分险范围,符合条件的纳入“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记者 邵玉姿)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