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省级小微企业首贷考核办法出炉
2020-06-19 普惠
日前,首份省级小微企业首贷考核办法出炉。近期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首贷考核办法》,旨在推动小微企业贷款“扩面增量”。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6月1日,央行等八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督促商业银行提高首次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的户数。
《浙江省小微企业首贷考核办法》厘清了小微企业首贷户的定义,搭建了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最后还明确了激励约束和组织实施。浙江省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
定量考核首贷户
《浙江省小微企业首贷考核办法》称,小微企业贷款指金融机构发放给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贷款,企业规模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不含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经营性贷款。首贷户指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没有贷款记录的企业客户,注册地在浙江省。
“(考核办法)扩大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一家股份制银行分行小微金融负责人告诉媒体记者。
该负责人说,一段时间以来,小微金融市场出现“掐尖现象”,为了避免银行资金主要流向部分企业,因此监管鼓励首贷,扩大小微企业贷款的覆盖面。
他说,按照浙江这个文件,小微企业贷款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比较新颖。一般来说,此前多数银行将小微企业主等个人经营性贷款计入小微企业贷款。相对而言,个人经营性贷款审批放款流程比企业法人贷款更简便。
《浙江省小微企业首贷考核办法》从小微企业首贷户数、贷款金额两个方面,对金融机构首贷户工作进行定量考核。按季通报各金融机构首贷户数和金额指标值,按年考核首贷户工作。
具体来说,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占比权重80%,贷款金额占比权重20%。前者不低于15%得基础分8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4分;后者不低于参评机构平均水平得基础分8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4分。基于此,计算出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首贷户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纳入MPA
至于激励约束方面,首先,全国性银行和浙江省外城商行在杭一级分行的年度考核结果纳入货币信贷政策落实情况评估考核,体现在“信贷结构”考核子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其次,年度考核结果与货币政策工具、金融市场工具使用挂钩。
对此,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年度考核结果纳入MPA,还可能与定向降准等挂钩,对银行的约束力比较强。
银行人士认为,多数银行能完成这个考核,但各家银行情况不一样,如果部分银行在小微专营团队、风控体系、产品等方面已经有了较多积累,完成考核就会比较顺利。
打通“最先一公里”
早在2018年6月,央行行长易纲就表示,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要着力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从小微企业成长阶段看,那些从未与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的初创期小微企业获得首次贷款是很不容易的。首次贷款后小微企业与银行的信用联系会逐步增强,更容易持续获得融资。
“确实如此,银行对本行或他行的贷款客户更加信任。”上述股份制银行分行小微金融负责人表示。
2020年1月,董希淼撰文指出,更为迫切的“最先一公里”问题,即中小企业首贷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截至2018年末,我国约有小微企业3000万户、个体工商户7300万户。
而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约为1800万户,仅占17.5%。也就是说,超过80%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未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
今年3月13日,银保监会首席检察官杨丽平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透露,将研究考核首贷率,让更多未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能从银行获得融资。(本报综合)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