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6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维护两国金融稳定,支持双边经济和金融活动发展。协议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近日还签署了在日本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东京分行担任日本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人民银行表示,日本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建立将有利于中日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本报记者 陈果静)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