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聚焦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于反映民政部门干部职工、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级民政部门要向同级驻民政部门纪检组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查处。严惩低保经办人员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财政供养人员、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严厉惩治县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腐败和违法违纪问题。
我省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拓展线索来源,县级民政部门要面向社会公布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记者祖维晨)
(来源:《吉林日报》2018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