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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棚改货币化安置

2017-12-06

  本报讯(通讯员周珊 记者赵建)3月31日,河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全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暨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推进会提出,各地要尽快出台本地棚改货币化安置办……

  本报讯(通讯员周珊 记者赵建)3月31日,河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全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暨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推进会提出,各地要尽快出台本地棚改货币化安置办法,确保新启动的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纳入2016年开工任务的要不低于50%。
  2015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达到20%,为“十二五”时期画上了圆满句号。棚改专项贷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去年全年累计提取资金324.36亿元,位于全国前列。今年一季度,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率达到26%,实现了首季开门红。
  今年河北省将继续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积极争取专项贷款支持。河北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要确保新启动的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要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同国开行、农发行的对接合作,争取贷款资金尽快到位。各县要加快改造现有建成区内的城中村,改造比例不低于20%,要结合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对城中村进行整体谋划,逐一确定改造方式、规模和时序。
  (来源:《河北日报》2016年04月04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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