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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打造东北“金融城” – 金融 – 东北亚金融

2017-12-06

  作为沈阳中央商务区、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区、辽沈地区高端商贸业聚集区、东北地区总部聚集区、国家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努力构建……

  作为沈阳中央商务区、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区、辽沈地区高端商贸业聚集区、东北地区总部聚集区、国家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努力构建“一个基地、六大体系、八个中心”,把开发区建设成为立足沈阳经济区、服务东北、面向东北亚的“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企业总部集聚、金融信息灵敏、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金融生态良好”的东北“金融城”,成为推动与带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特殊功能区、示范区、先导区和标志区。
  一个基地
  区域总部基地。鼓励金融机构在开发区设立地区总部,加快业务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增强市场活力。进一步吸引和发展法人金融机构,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东北地区金融机构总部和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地。
  六大体系
  组织体系: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培育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加快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机构,创新设立一批新型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综合实力强的金融组织体系。
  市场体系:大力发展货币信贷市场,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创新发展保险市场,鼓励发展期货、产权和股权等新兴金融市场,形成比较发达的多功能、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服务体系:以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装备制造业发展为重点,构建银证保联动平台,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需求,提供综合、多样和高效的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空间体系:健全开发区规划建设推进机制,优化开发区功能布局,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金融核心区空间体系。
  人才体系:加快金融人才发展的软硬环境建设,健全人才发展政策支持体系,改善金融人才发展结构,建立与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相适应的人才发展机制。
  政策体系:依托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的定位优势和国家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不断加强向国家、省、市申请政策支持工作力度,不断完善金融中心和金融生态区建设政策支持体系。
  八个中心
  区域金融管理中心。大力发展金融总部经济,吸引金融机构在开发区设立法人总部和地区总部,集中开展金融决策、资金调度、授信管理、集团服务等业务,形成东北区域的金融决策、管理、运营、服务中心和资金配置枢纽。
  区域金融创新中心。以开展国家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为目标,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激发创新活力,完善创新政策,在体制机制、市场交易平台和产品等多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区域资金聚集中心。大力发展各类银行、证券、股权投资、产权投资、保险机构,完善以开发区为中心、覆盖广泛的项目贷款、银团贷款、保险服务网络,加快实现银行和保险业转型升级,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全省及东北地区的资金集散地。
  区域金融交易中心。加快培育交投活跃、流转顺畅、服务高效的股权投资市场。创新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打造东北地区各类产权集中流转、统一规范、服务高效的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发展期货经纪业务,探索设立期货交易所,重点发展石油、成品油和铁矿石等期货品种。
  区域支付结算中心。大力推进支付结算体系建设,改造升级金融信息网络和技术,扩大覆盖范围和交易币种,形成功能强大的综合支付服务网络,构建基础设施完备、资金集散高效的现代支付结算体系。
  区域金融信息中心。利用沈阳区域政治、经济和交通中心的区位优势,收集、整理、发布金融信息。利用东北金融高层论坛,定期发布全国金融生态评价报告。
  区域商贸中心。结合开发区发展规划,对该区域的市场、商场进行统筹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
  区域金融人才中心。加强科研院所、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对金融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建设金融前沿理论研究基地和高端人才培育基地。加强金融教育与培训,构建多层次金融人才队伍,吸引高端人才,构筑金融人才高地。(本报记者/陶阳)
  (来源:《辽宁日报》2015年11月02日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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