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将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7日起,存款保险标识将在河北省内丘县等11个市(县)范围内先行启用。
存款保险是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我国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央行相关人士介绍,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存款保险标识具有直观、醒目、公信力强的特点,有助于广大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权益。(据新华社北京电)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