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第一批试点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证监会表示,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类型,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据了解,接下来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中金所表示,将认真落实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交易所规则修订、业务办理、技术系统建设、投资者教育等配套工作,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做好风险防控,保障国债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无法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但事实上,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是债券现货市场重要的参与主体,持仓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总量的70%,相应也具有最大的以国债期货对冲利率风险的需求。
业内人士指出,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国债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债券期现货市场的投资者主体匹配,提升国债期货价格的代表性。此外,商业银行、保险资金与证券、基金等市场参与者具有不同的资金来源、期限特征和风险偏好,银行和保险资金进入国债期货市场可以成为其他机构的交易对手,实现交易需求互补,进一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功能发挥。
中国银行总行全球市场部总经理王卫东表示:“商业银行作为中国国债现货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以及中国国债最主要的持有者(持有超过60%的国债),十分乐见中国国债期货市场的蓬勃壮大,并期盼能亲身参与到国债期货市场的建设中。”(记者 钟国斌)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