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11月30日零时起,我省将在全省(不包括大连)范围内推行机动车辆保险实名制投保。
车险实名制投保是指由机动车所有人直接或通过具有合法保险销售资格的中介机构,向保险公司投保车险及缴纳保险费。投保车险业务时的投保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被保险人、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并使用本人账户一次性全额支付保险费。
“车险缴费实名认证”可以保障缴费人为投保人本人,使车险销售流程更为规范,有利于督促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业务人员如实履行保险产品说明义务,有利于保险消费者自主选择车险产品和服务,有利于体现消费者真实意愿,防止经办人员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出单承保,切实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减少了保险纠纷投诉。同时,车险实名制投保有利于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
消费者为个人名下的私家车投保车险时,可以使用银联卡及微信、支付宝、京东金融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保费,应确保使用投保人本人账户。如确需使用现金、个人转账缴纳保费的消费者,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积极引导消费者到财产保险公司自有营业场所进行销售过程的录音录像。投保人与车主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保人为非自然人且与付款人不一致又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也需要投保人到财产保险公司自有营业场所进行销售过程的录音录像。
企业、机关等非自然人的单位为单位车辆投保的应使用转账方式或单位公务卡支付车险保费。
消费者购买车险的价格与车险保费支付方式无关,不会因为实名制投保而增加保费。(记者 张学军)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