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准入、经营规划、业务退出、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引发市场关注。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是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销售渠道代理销售保险公司产品,以一体化经营形式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这既丰富了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又为银行带来了代理保险佣金和手续费收入,对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有积极意义。
但是,随着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模越来越大,主要参与主体,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银行代理保险从业人员和保险产品消费者之间的利益不一致问题显得愈加突出,暴露出诸多法律合规风险,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
银行希望获得更高代理保险佣金和手续费收入,对本行代理保险从业人员进行考核激励;保险公司希望本公司产品能够在银行代理渠道中获得更高份额,为提升竞争力,除了给予银行正常的代理费用和激励外,甚至直接对银行代理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给予奖励。
银行代理保险从业人员在银行和保险公司激励导向下,往往以个人奖励最大化为目标,倾向于更多向消费者销售奖励水平更高,而非更适合消费者的保险产品,这就与消费者购买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初衷不一致。
《办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健全规范代理激励制度。对银行机构,要求对取得的佣金必须全额入账,加强佣金集中管理,合理列支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佣金,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对从业人员,要求外部机构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银行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支付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以规范化、透明化的激励机制,促各方利益更趋一致。
除了规范激励机制,《办法》还通过明确销售环节具体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比如,对于产品宣传,明确了投保提示摆放;对于产品销售,要求银行做好投保人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向投保人提供完整合同材料、出具保费发票等。此外,《办法》也提高了规范管理要求,以进一步提升银行代理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避免出现误导、诱导消费者的情况。
总之,《办法》充分体现了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有助于解决行业当前面临的问题,促使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更规范,并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落到实处。(甄新伟)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