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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启动个人储蓄性养老计划

2018-03-05 机构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共同组织召开会议,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
  专家表示,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提速推进阶段,也意味着在基本养老金稳步提升、职业年金全面实施的基础上,我国养老保险待遇较大提升获得了第三重关键保障。
  从多层次(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来看,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金方面,目前我国已经形成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大制度平台,截至2017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9亿人,积累基金4.6万多亿元。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方面,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经有近8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达到了2300多万人,积累基金近1.3万亿元;此外,职业年金正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今年2月1日,《企业年金办法》也已正式实施。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一支柱已经发展20多年,第二支柱从2004年的试行到2018年2月1日全面推行也走过了10多年,但第三支柱从10多年前启动探索至今没有太大进展,严重拖累了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度,这个短板必须尽快补上。
  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对于提高退休收入作用尤其重要。张盈华对记者解释称,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的养老计划,工作期间将一部分工资积攒下来,年复一年的积累,到退休时会形成一笔可观的收入。
  据了解,我国从探索第三支柱之初就提出税优手段。在张盈华看来,建立第三支柱的难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如何设置这一税优政策,既能鼓励个人自愿将储蓄存款转化为养老资产,又能杜绝利用这项政策的逃税行为;二是如何落实这一税优政策,是落实到具体的金融资产,还是落实到参加第三支柱的个人。“显然后者更好,这就需要建立个人养老账户。”(据新华社)
  (来源:《河北日报》2018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