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整体充足
2017-12-06 机构
日前,中国保监会完成了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试运行首份季度报告的分析工作,即2015年1季度报告。数据显示,偿二代下,一季度末保险行业偿付能力整体充足。全行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4%。
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的风险识别能力显著增强,各家保险公司由于风险状况不同,偿付能力充足率有升有降。业务结构好、投资稳健的公司风险较低,偿付能力充足率较偿一代下提高,而风险高的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较偿一代下降低。总体看,大约三分之一的公司充足率较偿一代下提高,三分之二的公司较偿一代下降低。
偿二代下,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共有13家。“不达标公司数量比偿一代下增加,说明偿二代能够更加全面、科学地计量风险,一些本身风险较高、但在偿一代下达标的公司,在偿二代下暴露了真实的风险状况。”保监会相关人士称。
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的保险公司该如何应对?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首先需要补充资本金,控制成本,同时提高投资盈利能力。
“当然,解决问题最快的方式依然还是补充资本金。偿二代将资本金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分为一级、二级,附属资本同样分为一级、二级,并对不同资本类型占比进行规定,意味着给了险企更多的选择。”一位市场人士认为,这有助于中小型险企缓解资本压力。
事实上,保监会在强化资本约束的同时,还在不断完善行业资本补充机制,拓宽行业资本补充渠道。比如,研究起草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债务性资本工具、应急资本等八大类资本补充渠道,打开了保险公司资本工具的创新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与偿二代测试时2014年6月末的数据相比,2015年一季度末行业偿二代偿付能力状况明显改善,财险公司上升40个百分点,寿险公司上升37个百分点,再保险公司上升77个百分点,不达标公司数量大幅减少6家。“这反映出偿二代规则已经引导公司着手调整经营战略、加强风险管理、改善偿付能力状况,偿二代实施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本报记者 姚进)
(来源:《经济日报》2015年07月23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