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韩冰)记者6月1日获悉,辽宁省失业保险费率自2015年3月1日起由3%下调至2%,其中个人费率由1%降至0.5%,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
这是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做出的决定。鉴于辽宁省在2013年已实施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减半征收政策,即由2%降至1%,本次调整后企业将继续执行此费率。执行该项政策,全省用人单位(不含企业)每年将减轻缴费负担1.5亿元;受益职工664.3万人,职工个人减轻缴费负担12亿元。
(来源:《沈阳日报》2015年6月2日A02版)
辽宁失业保险费率下调
2017-12-06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韩冰)记者6月1日获悉,辽宁省失业保险费率自2015年3月1日起由3%下调至2%,其中个人费率由1%降至0.5%,用人单位(……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排行榜
编辑推荐
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