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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试点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2017-12-06 机构

  记者从山西保监局获悉,山西省将试点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山西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均可在无抵押的情况下,通过投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获得相应的银行贷款。
  近日,山西省金融办、山西省财政厅、山西银监局和山西保监局联合印发 《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按照该意见,山西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农业种植养殖大户、个体工商户、初创小业务、家庭作坊等经营者均可在无抵押的情况下,通过投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获得相应的银行贷款;发生贷后风险的损失由银行和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比例共同承担。
  为此,山西省将建立贷款风险叫停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失信惩戒机制、银保信息交换和工作配合机制以及追偿和奖励措施等一系列保障制度。(据新华社太原9月12日电 记者 魏飚)
  来源:《辽宁日报》2015年09月13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