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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重点防范四类金融风险

2017-12-06 机构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记者李延霞)中国银监会15日表示,下半年将把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防范好流动性风险、交叉金融产品风险、海外合规风险、非法集资风险等四类风险,有力维护金融稳定。
  银监会称,要遏制不良贷款快速上升,进一步挖掘银行业金融机构回收核销不良资产的潜力,激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批量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的活力,提升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效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能力;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机构范围。
  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达到1.81%,呈连续攀升态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金3.47万亿元,同比增长16.1%,拨备覆盖率保持在161.3%的较高水平;主要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3.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7%,资本和拨备仍然较为充足。
  在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方面,银监会表示,将继续稳妥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四看”:一看机构性质,是否坚持了信息中介定位;二看担保增信,有没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高收益;三看资金流向,有没有点对点的资金进入P2P平台账户,有没有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形成资金池;四看营销方式,有没有在平台以外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尤其是标榜高额回报的公开推介宣传。
  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挑战和压力对银行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提出更高要求。银监会表示,将着力支持民间投资和小微企业。对待民间投资、民营企业要做到“三个不得”:不得随意提高放贷条件,不得设置玻璃门和弹簧门,不得进行歧视性服务。对待小微企业,要做到“五个不得”:不得违规放贷,不得过桥转贷,不得虚假统计,不得乱收费用,不得乱浮利率。
  为着力扭转资金“脱实向虚”现象,银监会表示,将重点严查违规收费、热衷当通道、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规私售飞单和代理销售、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瞒报或迟报重大风险案件等十大行为。
  (来源:《天津日报》2016年07月16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