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三年多,‘以房养老’保险开展得怎么样了?”
山东省《“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将鼓励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近日,以上两则报道引起社会关注。
随着人口老龄化,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不只是百姓所关心的,也是政府和企业所关注的,保险正在不断寻求新的突破口。“以房养老”当初在国内起步时被当做养老模式的一种有效补充而备受期待。但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确定首批以房养老试点城市基本都出现了相关业务遇冷的现象。在保险市场,除了幸福人寿外,目前也尚无其他险企跟进。
现状:试点三年,承保不足百人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常被称为“以房养老”保险,是保险业对解决养老问题的一种探索,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即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目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共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苏州、大连、中山共8个城市。截至2017年7月末,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共有有效保单近70件,涉及近70户家庭98位老人,参保老人平均约71岁,户均月领养老金1万余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近3万元。现有两家保险公司申报了反向抵押保险产品,只有幸福人寿一家实际开展了业务。
观点:养老方式的有益补充
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政府、银行曾从不同层面开展过“以房养老”的探索。非试点城市也在进行各种探索,但记者走访发现,“以房养老”保险在老人及其子女中反对声音强烈,企业也面临着“成本高、受众窄、回现弱”现状。在业内看来,“以房养老”市民认可度低、保险推行难度不小,在较长时间内将会是一个小众产品。事实上,从国际上看,“以房养老”保险也是一个小众业务,有条件有需求并且有意识使用这种养老方式的人群比较少。即使是在“以房养老”开展得比较早、比较成功的美国,在有条件参与的老年家庭中,也只有约3%的参与比例。
“尽管这是一个小众市场,但意义重大。”保险界人士表示,保险业探索推出的“以房养老”保险是在保障老人居住权的同时,用房产增加现金流,改善老人生活品质。
在业内人士看来,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大部分是有需求的特定群体,在目前现状下是养老方式重要的有益的补充。对在现阶段频繁遇冷的情况,专家表示这是多方面的,“以房养老”保险业务环节复杂,存续期长,涉及房地产管理、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而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空白或不适应业务发展的规定。未来,需要多部门协作推进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地,提高保险公司积极性。同时,保险公司应提高条款费率的透明化程度,文字表述上也应尽量通俗易懂,便于投保老人理解和接受。(记者 任国省)
(来源:《河北日报》2017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