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银行辽宁分行通过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对辽宁鞍山某材料公司发放了首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700万元,实现了全省首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业务的投放。这标志着农行辽宁分行成功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之后,又一次成功实现了信贷抵押方式的突破,这将破解农村贷款担保难瓶颈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和重要的推广价值。
辽宁海城市于2015年被国家确定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试点地区。国家各部委及国土资源部分别下发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方案及实施细则,确立了“同等入市、同地同权、同地同价”的改革原则,明确了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的转让、出租、抵押权能的改革措施。
这项改革也为农行辽宁分行探索拓宽农村地区抵押担保方式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农行辽宁分行和鞍山分行大力支持与推进下,鞍山海城支行认真研究和领会相关政策和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关工作方案,采取积极的营销和跟进措施。在具体工作中,海城支行积极与海城市政府、国土局和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和联系,加强沟通协调,了解改革进程、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情况,并制订了相应的服务方案。通过多方工作,该行对海城第一家获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许可的海城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营销并成功对接,通过履行调查、审查、审批等一系列流程,顺利实现了全省首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的投放,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誉。
据农行辽宁海城支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项业务的成功办理,进一步密切了银政、银企关系,有力地推进了海城地区农村产权体制改革政策的深入开展,有效解决了客户融资担保难的实际问题。今后,该行将以此作为“模板”,大力拓展服务“三农”融资担保方式,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深入履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历史责任。(牟丕志 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