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套路贷”涉黑团伙 27人被判刑
2020-11-01 热点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被告人曲某等27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对被告人曲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5年期间,于某勇(在逃)纠集被告人曲某、周某、施某顺、王某等人,开始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带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并通过非法手段进行催收。2014年11月,于某勇成立汇聚财富公司,开始有组织、有规模地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
该犯罪组织主要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诱使、逼迫被害人签订空白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通过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来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收取罚金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实施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等“套路贷”犯罪行为,达到敛财目的。被告人曲某等人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30余起,致多人轻伤,被害人达数十人。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内审结此案,有力地打击了大连地区涉“套路贷”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记者 侯永锋)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