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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本付息要体现差异安排

2020-03-07 热点

  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申佳平)为支持因疫情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银保监会近期密集施策,对相关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迟还本付息。
 
  那么,延期结束后是否会出现集中还本付息,让企业再度陷入资金链“泥沼”?是否会导致银行业不良贷款持续大幅攀升?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近日回答记者提问时,对上述问题作了回答。
 
  还本付息要体现差异安排
 
  3月1日,银保监会同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下称“6号文件”)。
 
  按照6号文件,银行可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6月30日后,银行可根据企业受疫情冲击程度、恢复经营情况等,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后续的还本付息计划。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总的原则是:充分考虑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状况,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偿还能力,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不同企业,还本付息计划应体现区别对待、差异安排,在实施过程中要有操作性、灵活性,具体可采取等本还款、等额本息、不定期还款等多种方式,避免延期后本金或利息集中偿付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再度紧张。”该发言人强调。
 
  不存在不良贷款持续大幅攀升基础
 
  延期还本付息作为特殊情况下的一项临时性安排,不少人担心有些企业趁着政策利好,借机逃废债,甚至引起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持续大幅攀升。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坦言,受疫情影响,银行总体不良贷款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对此银保监会已有充分估计。例如“6号文件”有关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就是为了防止疫情前银行的良好客户,在疫情之后变为不良客户。
 
  不过,他也强调,疫情对经济金融的冲击是暂时的,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这决定了银行业受疫情因素导致的不良贷款攀升也将是短期的,不良贷款持续大幅攀升的经济金融基础并不存在。
 
  该发言人表示,在延期还本付息实施过程中,银行和企业都要讲诚信,依法合规,一定要避免说假话、报假材料,甚至是借机逃废债。
 
  具体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他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点支持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二是有效防范风险,对于贷款期间企业经营出现实质性变化的,及时予以相应处置。三是完善反欺诈模型运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止融资支持,防范道德风险。在企业复工复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如果这些企业仍不能按时正常还本付息,贷款该认定为不良的就要认定为不良。
 
  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并非自动
 
  企业要想申请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具体流程是什么?
 
  该发言人介绍称,按照“6号文件”有关要求,受疫情影响企业应主动提出申请,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银行应尽快制定内部流程,并在手机银行、网络银行、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开通企业申请功能,同时保证传统线下渠道运行通畅。鼓励银行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有延期还本付息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客户,指导客户及时完善资料、提交申请。
 
  在收到企业申请后,银行应提高审批效率,尽快办理,准予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与企业商议确定具体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不准予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应向企业说明具体理由。
 
  “需要强调的是,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并不是自动的,银企双方必须协商确定。”该发言人指出。
 
  此外,对于2020年1月25日至“6号文件”发布之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因疫情因素已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具体方案符合“6号文件”要求的,可享受文件有关政策。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