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14日表示,下一步将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直接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等外汇交易。
央行新闻发言人说,央行、外汇局一直积极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稳妥有序引入境外主体。目前,境外央行、主权财富基金、国际金融组织等境外央行类机构均可通过人民银行代理,间接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即期、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品交易。
央行新闻发言人指出,央行前期出台的外汇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是对银行柜台业务,不对银行间市场交易。境外央行类机构进行远期、掉期和期权等衍生品交易属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不属于银行柜台业务,境外央行类机构及其交易对手都不需要为此类交易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
来源:《北京日报》2015年09月15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