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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推进新三板 向创业板转板

2017-12-06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发展。《意见》提出,应着眼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发展。《意见》提出,应着眼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研究推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开展推荐业务试点,探索建立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
  为增强市场融资功能,《意见》提出加快推出储架发行制度和授权发行机制。为提高市场流动性水平和价格发现效率,《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挂牌证券;优化完善现有交易制度安排,大力发展做市转让方式。为适应挂牌公司差异化特征和多元化需求,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意见》提出实施全国股转系统内部分层,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逐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
  据介绍,《意见》要求全国股转系统建设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鉴于条件尚不成熟,现阶段暂不降低投资者准入条件,暂不实行连续竞价交易。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启动《意见》实施所涉及的相关制度规则的修订和制订工作,全国股转公司也要相应完善规则,配套制订市场分层方案并择机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记者 许志峰)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11月23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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