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提出“八不准、八不得”的纪律要求。其中第五条规定:不准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不得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据人民网9月28日报道)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行贿受贿如今也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用起了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时髦手段。对诸如此类的高科技“腐败变种”我们必须警惕——一方面,这些手段为行贿受贿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比如加个微信好友发红包瞬间就能完成“交易”,省却了登门、见面等诸多环节;另一方面,网上支付相对比较隐蔽,客观上给监督、举报增加了难度。
整治“四风”是一项长期工作,更是一项应该关注社会现实、不断更新手段的动态性工作。从购物券、购物卡到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从茅台装进矿泉水瓶到吃喝转移到“私人会所”,腐败行为再怎么改头换面,其恶劣本质和巨大危害都不会变,都必须及时发现、严厉惩处。事实上,依托网络、金融部门的技术支持,发现和查处“微信红包里的腐败”并不难。希望有关部门都能够重视起来,进一步关注微信红包等消极腐败新动向,投入更多力量坚决予以清除。(张枫逸)
(来源:《河北日报》2015年09月30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