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出现的报案人让越来越多的网络互助金融骗局曝光在公众的视野中。
9月19日,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布警情提示,希望大家注意防范这类新型犯罪手段。警方表示,网络互助金融骗局多数通过手机网络操作,一旦出现崩盘关闭网站的情况,很难找到平台负责人的踪影,警方整治起来也存在一定难度。但也应当看到,这种毫无新意的骗局并不难以识破,投资人内心的贪欲,也是此类骗局不断涌现、长期存在的重要因素。
打着互助旗号、承诺高额利率 实质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特征
这种新型犯罪有个光鲜的名字——“金融互助”,平台通过会员之间匹配打款的方式“相互帮助”,来实现金融资源的分享,赚得收益。
太原市经侦支队民警石淼在梳理了最近受理的报案受害人讲述后,给出以下几种不同的金融互助平台的运营模式。
A平台运营模式是通过支付宝、银行卡、利用微信转账等方式将钱转入平台,一人可多开户,一个户最高当日转账2万元,30天为一个周期,利息是月利50%,如果发展下线,发展一个下线返10%的推荐费而且人数不限。
B平台受害人通过微信朋友圈了解投资金融互助社区,据受害人讲,平台宣称每天收益10%,5天为一周期,通过网站进行派单,用微信和支付宝转账。
C平台通过地推,开办培训班进行宣传,该平台每天收益本金的1.5%(1万元就是150元),周期为15天(1万元可获利2250元),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打款、收款。打款金额单笔最高3万元,最低1千元,一个手机可以开4个账户,一个主账号,三个子账号,有推荐奖(推荐奖是按照推荐人打款金额12%(15天))计算。
石淼警官表示,通过对报案人描述的情况分析,总体可以感觉到,其实这些平台的模式基本上都是相同的,最主要的就是承诺高额回报。但这些高额回报来自何处,到底是什么样的运作在支撑这种高额利润呢?这是最让警方关注的焦点,仅从目前警方掌握的这几个投资模式中,我们看到的只有资金在参与项目的投资人之间不断流转,却没有任何实际投资行为。办案民警曾问过报案的受害人,有没有想过什么样的生意可以让你在一个月获利一半以上,她说自己只是感觉到利润很丰厚,从没想过其它,更没有丝毫的质疑。
实际上,在这样的网络互助金融骗局中,投资人所得利润以新入场投资者的资金为支撑,新入场投资者“帮助”前人获得对应利润,实现投资增值;此外,投资人也能通过不断发展会员获得奖励。这种打着互助旗号的投资模式,实质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特征,就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加金融传销。
尽早入场,在崩盘之前退出,侥幸心理让投资人屡屡陷入骗局
事实上,很多媒体都对网络互助金融犯罪手法进行过报道,对于这种骗局的本质,大多数人特别是参与者并不陌生。然而,这一切都没能阻挡投资人屡屡陷入类似的骗局而不能自拔,原因究竟何在?
通过接触这些受害人,办案民警发现,有些受害人曾经参加过早期的网络金融互助项目并获取了高额的利润,这种感觉逐渐让人失去理智,甚至很多人认为网络互助金融的项目都会持续一段时间左右,只要不断有投资人参与,按照通常30%至45%的月利润率来算,两三个月就能回本。
石淼说:“这也是这类骗局的吸引人之处,大多数人在最初拿到了承诺的高额利息,看到赚钱如此容易,就会不停地想参与下去。”
有投资人表示,“这种感觉可能就跟吸毒一样,会上瘾,赚一点钱就想投入更多,逐渐让人失去理智”。也有的投资人是亏了钱,想把过去亏的钱赚回来,听到朋友介绍有新项目新开盘,便又参与进来。“其实很多人都知道这种网络互助金融是不合法的,甚至了解这归根到底就是一个骗局,迟早会崩盘,但大家都想着,如果能尽早入场,在崩盘之前赚点钱退出,就没有什么事。”
正是在这种近乎疯狂的“赌徒”心态的支撑下,网络互助金融骗局不仅没有降温,而且还在快速地蔓延。
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表示,网络互助金融犯罪本质就是想通过承诺的高息来吸引大家投资进而骗取投资人的投资款。这些对网络互助金融项目心知肚明的投资人,“既可怜又可恨”,投资人的血汗钱被这样的骗局卷走,确实令人惋惜。但一些投资人明知是骗局,却依然怀着侥幸心理、义无反顾地参与,甚至帮助这些网络互助金融项目宣传、拉亲朋好友一同投资,也因此可能构成犯罪。
设立门槛低、短期内违法所得高 这是骗局大量出现的关键因素
记者调查发现,在这类骗局中,不仅受害人知道项目不会持续长久,网络平台的“操盘手”同样抱着“捞一笔走人”的心态。
曾有平台组织者在网络聊天中表示,“我们不希望做太久,做大了影响也大,也挣不着钱。互助市场现在就这样,带团队玩盘没有几个挨过3个月的,半轮就倒的平台多得很,先捞一笔,几百万元很容易就圈到了,之后再多做几个盘。”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目前对这类犯罪的惩治手段还很薄弱。只要稍微有点资金,找几个能建网站的技术人员,再找一些能做市场的人拉人参与,就能够搭建一个这样的网络互助金融平台。在形成一定规模后,这些平台的组织者、领导者就会关闭网站、卷钱跑路,过段时间后再用原班人马弄一个新平台,重新开始新一轮的骗局。
记者注意到,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左胜高律师就曾分析指出,平台设立成本和门槛低、违法成本低、短期内违法所得高,是网络互助金融骗局大量出现的关键因素。目前,整治网络互助金融骗局,亟须确立政府监管主体,划清各部门职责,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
目前,公安机关已加大对网络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侦破此类案件。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醒大家,现在网络上的金融骗局很多,没有任何保障,随时都有可能崩盘跑路,希望大家不要只追逐利益,参与这些非法活动。同时,如果发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人员,或者发现自己亲友被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左燕东)
(来源:《山西日报》2016年09月22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