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6日从大连市外经贸局获悉,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认监委七部委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大连市在保税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大连市成为继上海、天津、福建、广东4个自贸区之外,第二批获准开展汽车平行进口的试点城市。
所谓平行进口汽车,是指除总经销商以外的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的汽车,与国内授权经销渠道“平行”,由于免去中间环节,此类汽车一般市场售价较低。
试点获批后,未来大连口岸有望年进口3万辆汽车,交易额180亿元,将进一步提升大连口岸的影响力、带动力和辐射力,推动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建设。同时,多个下游行业将直接受益,在增加大连市车辆保险收入、银行新车贷款业务、银行利润、汽车美容与加装产业、报关报检代理营业收入、间接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带来很大益处,有利于进一步拉动大连地方经济发展。(本报记者 杨丽娟)
(来源:《辽宁日报》2016年10月17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