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王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告强调,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相对于普通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信息披露要求更高,发行人不但要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筛选标准、环境效益目标等信息,债券存续期间还要定期公开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举为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支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项目创新了筹资渠道,有利于增加绿色信贷特别是中长期绿色信贷的有效供给。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12月23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