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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印:农信改革是历史与现实推动的必然

2017-12-06

  对于农信社产权组织形式的争议由来已久,无论哪种产权模式,均有利弊,但权衡历史与现实,股份制应是农信社深化改革的最佳选择。   自2003年6月国务院下……

  对于农信社产权组织形式的争议由来已久,无论哪种产权模式,均有利弊,但权衡历史与现实,股份制应是农信社深化改革的最佳选择。
  自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以来,全国农村信用社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声势浩大的改革浪潮,困扰农信社数十载的管理体制“纷争”也最终“尘埃落定”。
  2011年,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产权制度探索与实践的基础上,银监会进一步提出了农信社全面实施股份制改革目标,不再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组织形式确定为全国农信社深化改革的唯一方式。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农信社改革与发展。为此,《农村金融时报》记者就当前辽宁农信改革情况采访了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王中印。
  《农村金融时报》:农信社改革为什么要走股份制道路?如何理解股份制是农信社深化改革的最佳选择?
  王中印:对于农信社产权组织形式的争议由来已久,哪种形式更适合农信社,专家学者各抒己见、众说纷纭。事实上,无论选择哪一种组织形式,都既要遵循农信社历史渊源,关注历史沿革,也要适合国情、省情,更重要的是要把握发展规律,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和金融运行发展的趋势变化。作为全国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的最后一块“阵地”,股份制这种产权制度的安排,客观地讲,对农信社有四大利好。
  第一,股份制改革能彻底解决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所共有的“所有者缺位”问题。长期以来,农信社产权不清始终是束缚农信社发展的本质问题。实行股份制改革,农信社的产权关系得以明晰,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相互约束、相互制衡、相互促进。通过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科学的经营机制和管理机制的全面形成,农信社将具备更加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市场活力将逐步显现。
  第二,股份制改革可有效化解农信社的现实和潜在风险。从农信社的性质来看,尽管农信社承担了一部分政策性金融业务,但其实质上仍是商业性银行类金融机构,置身于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环境,虽享受着国家的特殊扶持政策,但却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较大的市场冲击和经营方面的多重压力;而风险问题也是农信社跌宕曲折的改革历程留下的“特殊印记”。实施股份制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为大量民间资本直接进入农信社开辟了通道。农信社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运用市场化手段,既可有效消化沉重的历史包袱,解除发展障碍,化解金融风险,同时也为积极应对和适应经济新常态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利率市场化改革和金融市场竞争做足准备。
  第三,股份制改革更加适应“三农”发展趋势。农信社的市场定位是“三农”,长期以来,农信社的支农主体地位无可替代。13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三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农业政策和支农举措,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农业现代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三农”内涵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国家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村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任务更加艰巨,广覆盖、多元化、高层次、全方位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对担当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信社提出了更高要求。股份制农商银行的组建,有利于打破合作的制固有限制,扩大业务范围,拓宽服务领域,进一步延伸服务广度和深度,服务“三农”整体水平和成效将得到全面提高。
  第四,股份制改革有利于从源头上提高农信社资本实力。长期以来,农信社资本金不足,股金稳定性较差,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均显薄弱。股份制农商行的组建,拓宽了农信社资本补充渠道,增强了农信社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更有利于未来长远发展。目前,辽宁19家农商行业务规模已占据全省农信机构总规模的一半以上,利润份额占比已达70%左右,体制改革呈现的快速发展态势明显。今年1月,江苏无锡、江阴、常熟等三家农商行IPO项目过会,农商行上市大潮或将在全国迅速推开,股份制改革无疑为农信社上市之路提供了先决条件。
  其实,对于农信社而言,无论哪种产权模式,均有其利弊,但权衡历史与现实,股份制应是农信社深化改革的最佳选择。
  《农村金融时报》:农信改革既要“蹄疾”更需步稳,辽宁农信在改革过程中需要把握哪些重点?
  王中印:目前,全国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已成“排山倒海”之势。安徽、湖北、江苏等省份已率先完成全域农商行组建工作,山东省将于今年4月全面完成股改工作,辽宁产权改革工作也已全面铺开。2015年8月,辽宁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意见》。在股改过程中,就辽宁而言,我认为有以下四点需要重点把握。
  第一,要真正消化历史包袱。沉重的历史包袱是长期以来束缚辽宁农信发展的最大障碍,而股份制改革则是当前辽宁农信化解包袱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实施新一轮农信社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农信社轻装上阵、加快发展。因此,农信社改革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要彻底消化包袱,真正化解风险,决不能单纯为了改革而改革,不能残留任何风险隐患。换言之,就是改革工作既要蹄急,更需步稳。
  第二,要真正引进战略投资者。要使股本金彻底回归资本属性,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权。要科学设计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优化股东构成,战略性地选择认同农信社发展定位和目标方向的优质股东,积极引入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正发挥出资人在公司治理决策和监督中的作用,从根本上化解农商行资本趋利与政策性支农的矛盾问题,增强服务“三农”的战略定力。
  第三,要真正转换核心机制。要围绕提升核心竞争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科学严密的内控机制,审慎灵活的管理机制和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业务经营机制以及充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既要做到“改头换面”,更要实现“脱胎换骨”,决不能见“形”不见“神”、似是而非,这是农信社深化改革至关重要的核心环节。
  第四,要真正完善公司治理。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遵循公司治理运作机制,不断提高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力、经营层的执行力、监事会的监督力,真正实现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促使农信机构真正步入快速发展全新阶段。
  《农村金融时报》:股份制改革后,辽宁农信的发展战略是什么?如何做到“改制不改姓”,确保服务“三农”方向不变?
  王中印:股份制改革后,农商行能否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国家深化农信社改革的初衷,应是评判改革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股改后,辽宁农信应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外部经济金融环境,着重把握四个方向。
  第一,要坚定服务“三农”。农信社数十年来根植农村、服务县域,具备得天独厚的人缘、地缘优势,已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据主导、立稳根基。股改后的农商行,应按照国家深化农信社改革的宗旨意图,始终坚定服务“三农”发展方向,固本强基,扎根县域,深耕精研“三农”市场,在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下,做到“改制不改姓”,保证服务“三农”方向不变。
  第二,要加快转型发展。股份制改革后,农信机构要在进一步巩固和延伸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研究实施新的发展战略,特别是在当前存贷利差收窄以及面临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等多方竞争压力的背景条件下,农信社亟需快速调整优化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结构,尽快完善和提升产品服务功能,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信息科技引领,推动金融创新,加快转型发展。
  第三,要增进体系黏合。实施股份制改革后,农信社将成为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但与其他股份制银行相比,还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例如:经营规模较小、产品创新能力不足、融资渠道较少、信息捕捉分析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不强、人员素质整体不高等问题,仍需行业体系的整体支撑。银监会拟于今年开展省级联社改革试点工作,虽然总体方案尚未出台,但重点强调了省联社的服务功能。从这一方面来讲,省联社就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打造适合农信社和“小银行”发展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做亮行业品牌,为全省农信机构提供资金融通、资金清算、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产品创新、科技支撑等服务,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通过建立机构之间的互保体系和风险基金,增强“小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
  第四,要办出农信特色。辽宁农信点多面广,城区、县域机构“四六开”的分布格局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农信机构必须坚定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以谋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站稳脚跟,形成差异化发展优势。其实质就是要立足本地,广接地气,不拘一格,建立本土化、地域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在目标客户上下功夫,在金融服务方面深研究,真正办成特色鲜明、口碑一流的“百姓银行”、“社区银行”和广大农民朋友的“身边银行”。(本报记者 祖笠荃)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2016年04月25日01、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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