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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信社为受灾群众提供金融服务

2017-12-06 品牌

  在“7·19”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中,受灾严重的石家庄、邢台、邯郸的200余个农村信用社网点不同程度受灾。洪水退去,一场全面恢复金融服务的战役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打响。
  在洪灾爆发后第一时间,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就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及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灾区农信社要克服洪灾带来的各种困难,千方百计全面恢复对外营业,创造条件为受灾群众提供金融服务。
  井陉县是石家庄地区洪灾最严重的5个县之一。据井陉农商行行长王渊介绍,在暴雨当天,该行34个网点全部漏雨、停电、断网,其中2个网点几乎报废。为尽快恢复对外营业,该行采取搭建“帐篷银行”或“板房银行”、使用流动服务车和临近网点合并营业等方式,及时办理各类抗洪救灾资金划拨与兑付业务,对抗洪救灾资金按规定实时划拨。据了解,井陉农商行的多数网点在灾后第3天基本恢复营业。
  然而,井陉台头支行和辛庄支行大部分设施被摧毁,无法办理业务;加之水毁房屋,部分客户在洪灾中遗失了身份证、户口本及存款单。为了帮助客户渡过暂时的困难期,井陉农商行,特事特办,开设了2个临时金融服务点,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和引导。客户可以凭借邻里乡亲的证明,在无卡无折的情况下支取2000元以下的现金,以满足紧急生活所需。
  对支持灾区重建贷款,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律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尽可能做到贷款利率不上浮;凡洪灾前未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一律不调整降低其信用等级和授信等级;各级行社根据灾区实际情况及借款人受灾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存量贷款符合续贷条件的,一律办理续贷手续。
  各行社建立抗洪救灾恢复生产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直接对接水毁企业的重建工作,精简贷款审批手续,简化工作流程;积极创新救灾复产金融产品,启动应急贷款,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等,提供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加大对受灾地区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因灾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确定不抽贷、不断贷。截至8月24日,省联社共为灾区新增贷款49亿元,已发放抗灾救灾、灾后重建贷款3.6亿元。(李文娣 王峻峰)
  (来源:《河北日报》2016年09月14日11版)